我国现代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有何

引言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行业极为广泛,从工业品制造加工、农业种植、资源开发、交通运输、餐饮旅游、咨询服务、科技开发、以至综合贸易、金融业和房地产等,皆有企业涉足。那么,我国现代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有何应对策略?

企业跨国经营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企业经营机制还不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突出表现在大多数企业外贸自主权、对外直接投资决策权还不落实、不到位,主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受到自身的限制。因此,必须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加快中国企业的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的改革。

第二,缺乏统一有效的宏观协调管理。对跨国企业的管理比较混乱,兴办海外投资企业需经由计委、财政、经贸、外汇各部门审批,各管一段,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以致常常政令不统一,企业无所适从。在宏观战略指导上也缺乏明确的方向性指导,很难形成并发挥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整体优势。

第三,企业跨国经营投资决策不够谨慎,缺乏可行性论证。很多投资决策不是建立在对东道国政治、经济、文化条件了解和对营销环境、市场状况、相关法律深入调查的可行性分析之上,而是由少数领导拍脑袋决定的。在投资方向、投资区位上往往出现失误,仓促上马,企业先天不足。在合资伙伴选择方面也缺乏足够的审慎。

第四,对合作伙伴实力、布局、结构、信誉、业绩等资信情况未作详细调查就匆忙签约,导致合资企业的运转不良。如有些合作伙伴有资本实力,却缺乏生产经营经验、可靠的销售渠道;有的合作伙伴则存心诈骗,不讲信用,利用我方资金牟取自身利益,使中方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第五,派出境外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派出境外人员总体素质偏低,是影响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主要问题之一。能派出的人员素质不高,素质高的人不一定能够派出,在相当多的企业中,派出人员往往不是依据海外经营的实际需要,而是依据领导级别,有时甚至把派驻海外做为一种变相的福利。

创办海外企业需要精通金融、财会、科技、管理、法律的专业人才,而且对语言能力也有较高的要求,我国海外企业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总体来说还不能够满足上述要求。另外还有外派人员的福利问题,派出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当地雇员比偏低,工资也不能反映贡献大小,有吃大锅饭现象,难以调动积极性。人员轮换也比较频繁,不利于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

第六,中国企业资金缺乏。中国企业的自有资金很少。靠国家的资金去跨国经营,目前还难以满足大多数企业的要,这要靠吸引外资去海外发展,但利用外资需要偿付的代价越来越高,风险也很大,而且外资的流向除欧美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外,还有像越南等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竞争也趋于激烈。因此,中国企业决不能像资本雄厚的发达国家企业那以资金优势去从事跨国经营。

第七,中国企业在技术上还缺乏优势。中国企业的从总体上说与发达国家企业的差距还较大,发达国家对高新技术垄断和保护。

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策略

第一,要积极认真地开展跨国经营的可行性研究:

先是评估投资环境。对一国的投资环境的分析主要包括:国有化风险指标、政治稳定性指标、利润汇出限制、对外国企业的限制、当地融资渠道状况、投资回收期估测、东道国币值稳定性、东道国经济发展状况、东道国税收政策、劳资关系状况等。

其次要分析生产条件。生产条件直接表明了海外投资生产的可能性。包括原材料供应状况、能源供应状况、交通运输条件、劳动力。

接着要考虑市场规模。市场需求与规模是决定企业经营状况的最重要因素。海外投资的目的也是为了开发国际市场,因此,未来的市场规模及增长率是企业跨国经营可行性分析的重要依据。通过当地的评估公司和相似产业投资效益的资料,对目标国际市场容量进行有效的测算与评估,是企业进行跨国投资前必须认真考虑的。

最后要评估经济效益。主要用如下几个指标来衡量:预期利润、投资回收期、平均利润率。

第二,加强中国海外投资的立法工作。

根据国际投资的管理经验,资本输出国一方面用立法保障本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安全与利益,以利于增强海外投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还要用立法监督本国海外投资企业的产品不得与国内企业形成竞争力,以保护本国的产品市场。

资本输出国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协调东道国、投资人和投资母国的利益,使本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安全与利益用立法形式予以保障,促进和鼓励本国私人海外投资,增强本国的国际竞争地位。中国作为资本输出国对海外投资立法应包括:国家主权豁免法、外国援助法、海外投资公司法、海外投资保险法。

第三,政府要加强对跨国经营的规划与指导。

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个国家跨国经营的成功,离不开政府的指导、规划和帮助。目前,中国行政管理体制造成了利用外资、外贸与外经三分天下的局面,破坏了对外经贸活动的综合性。

上述三方面在学科研究、政府宏观调控和统计工作上,有其可分性,但更有其内在的联系性,要以整体性与系统性观点来看待对外经贸活动,打破行政权力分割的局面,顺从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把企业的跨国经营融入整个对外经贸活动之中,以此来理顺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同时,对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产业结构、地区分布、投资规模等作出规划、指导和协调,使对外投资纳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第四,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使现有企业向“公司制”转变。“工厂制向“公司制”转变,决不是名称的改变,而是企业组织形式、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的质的变化。从根本上讲,这种转变是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变到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特别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普遍的意义。跨国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超越国界发展的载体。中国企业只有凭借公司的形式,才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实现财产转移、资本集中和行业合并。加快“公司制”的改组、改造和改制,使中国企业真正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走向世界。

第五,加快新产品开发,用高质量的新产品占领和扩大市场。

对于企业来说,要适应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就要在品种上下功夫,要想长久占有市场和扩大新市场,只有不断开发新产品,用高质量的新产品取代老产品,才能成功和取胜。

特别是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市场成为国际市场的一部分,国际市场上新产品开发的高速度一定会反映到国内市场上来。如果我们没有从思想到行动的准备,仍然是十年一贯制的老产品,仍然是慢悠悠开发新产品,那就不可避免地在竞争中被打败,被挤出市场。

第六,我们要多采用一些国际标准,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产品的国际标准,是在世界范围内对制造产品的技术、劳动和管理要求所作的规定,按ISO系列国际标准制造产品,其产品质量得到了公认,在任何市场上都不会受到冷落。正由于我国很多产品没有按国际标准生产,国内企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不容易得到别国的理解和接受,使有些达标和超标的优质产品也很难挤入欧美市场等高档商品市场,所以要尽快向国际标准靠拢,要求企业直接采用国际标准,已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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