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伟创电气公告编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基本情况: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创电气”)与新疆诗歌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诗歌纺织”)于年7月14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协议约定,伟创电气将在两年内联合新疆诗歌纺织共同打造一个纺织全流程智能化、数字化的现代科技产业园,并为其喷水织机电控系统项目提供织机智能电控系统产品,预估合作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8亿元(含税),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同时享有战略合作伙伴优惠条件。

  协议预测量不构成一方对另一方未来订单的承诺,上述协议总金额为预估数,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双方本着友好双赢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具体合作以新疆诗歌纺织或其关联公司与伟创电气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

  ●对当前业绩的影响:本协议自年7月开始履行,预计对公司年的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预估协议总金额是基于新疆诗歌纺织的采购需求预测而预估的金额,可能存在新疆诗歌纺织基于经营策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采购价格等变化而做出调整的情形,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情况发生波动,对公司协议有效期各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新疆诗歌纺织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顺应国家智能制造发展方向,建设智能制造工厂,提升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降本提效已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向。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智能化、数字化的持续稳定的高速发展,给纺织行业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了抢占市场先机,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紧密联系,公司与新疆诗歌纺织于年7月14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织机智能电控系统的应用,达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诗歌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7DA1T7F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苏明英

  注册资本: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年12月28日

  注册地点: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1-室

  经营范围: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棉花加工;服饰制造;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合作协议由公司与新疆诗歌纺织于年7月14日在苏州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诗歌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合称为“双方”。

  (一)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紧密的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领域

  1、新疆彩诗智慧纺织产业园项目:伟创电气将在两年内联合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共同打造一个纺织全流程智能化、数字化的现代科技产业园。

  2、喷水织机电控系统项目:伟创电气为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喷水织机项目提供约3万台织机智能电控系统产品,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同时享有战略合作伙伴优惠条件。协议预测量不构成一方对另一方未来订单的承诺,具体合作以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与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

  3、双方精诚合作,共同致力于实现新疆彩诗智慧纺织产业园项目顺利落地,为推进纺织产业转型升级做出应有贡献。

  4、预估合作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8亿元(含税)。

  (三)合同期限

  1、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即发生效力。

  2、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3、一方欲中止本协议时,须提前六个月与对方协商。

  4、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其他协议,直至相关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四)争议解决方式

  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双方公司管理层进行协调处理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是为进一步发挥双方各自在产业链上的优势,在纺织行业新格局下打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帮助双方进一步扩大双方产品的市场份额,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公司保障稳定的盈利能力,公司自年7月向新疆诗歌纺织提供织机智能电控系统产品,对公司协议期限内相关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协议预测量不构成一方对另一方未来订单的承诺,上述协议总金额为预估数,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双方本着友好双赢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具体合作以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预计对公司年的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预估协议总金额是基于新疆诗歌纺织的采购需求预测而预估的金额,可能存在新疆诗歌纺织基于经营策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采购价格等变化而做出调整的情形,最终实现的销售金额可能随市场情况发生波动,对公司协议有效期各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新疆诗歌纺织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公司将密切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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